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秦国文代理河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2025年9月7日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秦国文代理河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来源:河南省人大融媒体中心版权归属原作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编辑:任昱炎 审核:王世洋 终审:娄恒推荐阅读今日白露,天气转凉旭胜配资,勿忘添衣河南重磅发文!行动计划公布→官方通报“85万采购299元路由器”:分管副院长等多人被立案调查四川攀枝花6名消防员训练时落水旭胜配资,4人获救2人失踪旭胜配资,应急局:仍在搜救

觉得不错旭胜配资,点个“在看”↓↓↓举报/反馈
新宝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